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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药物临床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4日 17:11    作者:    点击:[]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药物临床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于2021年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为了进一步提升实验室的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科研创新能力,促进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山东大学一流学科领域建设管理办法》(山大字〔2022〕11号)有关规定,现面向国内外相关领域科研工作者征集2022年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药物临床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

一、资助方向

课题选题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药物临床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

二、资助力度及研究周期

拟资助3项,每项资助力度为1万元。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起止时间为2022年12月- 2024年12月。

三、申报条件

1. 课题选题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药物临床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

2. 开放课题申请者应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所申请课题的研究;开放课题申请者应以重点实验室为依托,明确重点实验室内的科研合作者。受到资助后开展合作研究工作。

3. 申请的课题由重点实验室进行评审,择优资助。开放课题的评审结果和批准立项通知将通知申请者本人。

4. 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研究取得的成果(论文、专利、获奖等)为本实验室和申请人共同所有,所有科研成果需注明项目来源,同时标注经费来源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药物临床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经费。

4. 重点实验室资助课题的管理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药物临床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者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药物临床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寄送重点实验室,同时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指定邮箱。如有涉密材料,应通过保密渠道报送。

2022年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山东济南市文化西路107号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和平楼一层

邮 编:250000

联 系 人:王白璐

联系电话:0531-82169602

E-mail:245663633@qq.com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药物临床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

2022年12月14日

 

 

 附件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药物临床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doc.doc

 附件2.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药物临床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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